写字是一件很光彩但又很隐私的事
我不算是会写文字的,但我算是挺喜欢写字的人。
有时候写些感想,抒发点感情,权当发泄,写完了和一次有氧运动一样都有一种大汗淋漓的感觉,对对,就大海的感觉。而且写字大体上可以把这个项目当作自己的一个好朋友,这个朋友比活生生的朋友自然忠诚的多,至少不会被出卖,写什么他看什么,不出声。
年纪再小点,老师让我们写日记,写得都挺痛苦,但内容都挺和谐,今天明天后天,都到外婆家玩,玩的还都很高兴,反应的是事实,玩确实高兴,但写的时候明显没有趣味可言。再大点,感情有点私欲了,同桌还有班花,穿格子裙子都挺漂亮,那天下了大雨,班花的胸部都凸点了,再或者,妈逼的体育委員,老是借机揩班花的油,让我义愤填膺的。再后来,工作了,为温饱了,班花就只能先放一放了,文字也就不得不放一放。只是十年之后,再翻开从前的文字,哦哦原来这样,再咧着嘴傻笑,有意思有意思。翻到这些本子的时候,就像考古学家在西安发现了兵马俑,顺藤又摸瓜,了解自己的过去,再叹声:哈原来我从前这样啊。
严重点的。还学地雷战头发的应用。每次在日记本上弄根头发丝,只要被谁打开看过,头发就会断掉,则日记本不太安全,得转移了。潜伏看过吗?其实我就活生生一个孙红雷。
种种种种。再到前几年,有博客了,社会上有不平之事,也撑大嗓子喊几声,无他,就图个认同感。
我翻以前写的几篇文章,看起来还真像那么一回事。愤青,绝对的愤青。
现在疲了,写啥也提不起精神。给自己老找借口,杂事一大堆,我忙呗。其实是不然的。
从前写给自己看,后来长大点,有点虚荣心了,就想写给别人看,现在再大点,虚荣心其实还有,不过受众挺特殊,不敢乱写,乱写了回家吃不了兜着走。
这事不是我瞎说,有例子。我链接里有个才女叫双霍的,从前的文字一看就特轻松,特有玩味,整个无牵无挂,最近谈了个男朋友,文字就显得很牵强,大意就是如此。
人活着,到底还是为了别人。特别是几个重要的人。
从前我觉得写字挺让我有满足感的,现在没有了,很多题材不能碰,昨天起大风了,我在街上看到有个姑娘的裙子飞了起来,嘿,还是丁字裤,我想说我看到,我还吞口水,因为那妞我认识,有次我多看了一眼,人家还说,没看过美女啊。这回我算是报了仇了。下次她要是还这么不识相,我就说我看过你的丁字裤呢。但这题材不好碰。回去了可能会招骂。家里堂客会问,都谁啊。都哪个妞啊。你怎么眼睛老往人家下部看啊。你怎么这么色啊。我怎么就摊上你这种人啊。
所以说我也挺难的。不好把握。
李傲牛比吧。但他的婚姻一踏糊涂,就是这个原因。写言情小说不好写。你写床戏生动点,家里堂客会问,这动作你都没和我做过,你自己能想出来?你肯定和谁试验过吧。然后一本言情小说就夭折了。李先生现在对他自己的婚姻引以为豪,其实都是装的。离婚率高还叫幸福感啊。为个性不要不折手段嘛。是吧。人又不是魏忠贤,割了自己下体后,还说我太监,我骄傲!有个常态挺好的。不要不走寻常路。
我最近也挺想写字,其实我每分钟能打80个字,早十年,我是我镇上的打字高手,威震当地的计算机协会。我一天一千个字,也只是花我十分多点钟而己。
我从前一天拉两次大便,现在我决定四统一,不给自己特权。别人一天一次,我也一天一次。
剩下的,写文字。

嗷妖哥,你夸我了也不跟我说一声。幸好你的日志我从来一字一句看完,才终于发掘到了写我的那一句。没辙哇,都是人在江湖,博客上身由了己,回家就不由己了。
不过妖哥的字我极其爱看,这是真心话。所以你要多写下去,宁可不拉大便,也要写